2022年4月15日,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团体标准《低碳建筑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启动会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在京举行。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标准化委员会秘书长、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孟冲出席并主持了标准启动会,日本北九州大学、青岛理工大学高伟俊院士出席并主持了标准第一次工作会议。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吴硕贤院士、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庄惟敏院士、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建委王有为主任、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林波荣副院长、浙江大学竺可桢学院葛坚常务副院长、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孔宇航院长、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张彤院长、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孙澄院长、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杜春兰院长、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孟庆林副院长、青岛理工大学建筑学院许从宝院长、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杨柳教授、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王健总工、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规划院周海珠院长、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杨毅院长、丁德技术总监、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石邢教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林常青原副处长、中国绿色建筑与节能(澳门)协会卓重贤会长、李加行理事长、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建委常卫华副秘书长、戈亮副秘书长、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建中心郭振伟副主任、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绿色建筑与生态城区分会朱荣鑫秘书长、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李宝鑫主任、南京金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李文杰总监等40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吴硕贤院士与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庄惟敏院士作为标准编制顾问对标准的编制方向、思路以及应用提出了建议。吴硕贤院士希望编制团队在不降低建筑使用性能的前提下关注建筑运行阶段的碳排放减量,希望标准在平衡人民美好生活追求与减碳发展关系上起到引领作用。庄惟敏院士建议编制团队从建筑全生命期出发,不仅关注占比较大的运行阶段碳排放量,对建筑物化阶段也应提出相应要求,鼓励和支持建筑设计、选材、拆除以及运行维护各环节共同减碳。
标准主编高伟俊院士对各参编单位的参与和支持表示感谢,对此标准编制的紧迫性与必要性进行说明,并对编制工作提出希冀与要求。主编单位代表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研究中心郭振伟副主任介绍了标准编制的背景、路线与进度安排,编制大纲与相关内容研究。与会专家围绕标准的适用对象、评价方法、主要框架、各章节重点内容、碳排放计算范围和计算因子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
转变“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开发建设方式需要设计、建造、运行管理等各方的共同努力,而在实现零碳这一最终目标的过程,推动低碳设计、低碳建造以及低碳运行管理不断深入,不断提高要求是必然的实施路径,《标准》拟在兼顾成本和效益,以及功能差异性、地区差异性的前提下,从建筑全生命期出发助力行业低碳发展。
(低碳建筑评价标准编委会 供稿)